塞舌爾公司設立及簡介
一、簡介
(一)【地理位置】
塞舌爾(Seychelles),又名為塞席爾,為一獨立國家。塞舌爾位於東非外海,馬達加斯加島北方,坐落印度洋中,115個小島一同構成了美麗的熱帶群島,為亞、非兩洲交通要衝。
(二)【經濟】
由於塞舌爾曾先後被法國與英國兩個國家統治,其政治、法律、稅收制度都混雜兩國特色。因為殖民統治的歷史緣故,歐洲國家及人民對於塞舌爾並不陌生,更是歐洲民眾渡假的勝地。1994年12月,塞舌爾政府擬定國際商業公司法以規範國際企業公司(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y, 簡稱 IBC)、註冊國際商業區域、國際基金、保險,共同基金活動和調控證券業。雖然有別於那些源遠流長的境外公司管轄地,塞舌爾法律仍採取最全面,最現代和有吸引力的方法,以做為共同基金、境外銀行業務、境外保險及境外公司創立和操作的規範。在政府機構通力的合作下,塞舌爾政府可以快速的完成境外公司註冊,並在最短的時間內核准公司名稱、成立並核發公司執照,此舉讓塞舌爾成為世界上最快速的註冊管理機構之一。
(三)【稅制】
塞舌爾政府對境外來源所得、境外財產之繼承、贈與或信託利潤完全免稅,因此幾乎沒有租稅方面的負擔,是極佳的免稅境外公司設立地點。塞舌爾與世界主要國家簽訂雙邊租稅協定(已經簽署:中國大陸、比利時、南非、印尼、泰國、馬來西亞、模里西斯、辛巴威;準備簽署:阿拉伯、賽普勒斯、俄羅斯、越南、埃及、突尼西亞、馬爾地夫、印度與捷克),並且近年來十分積極發展境外公司業務,結合法國慣用法及英國普通法優點制定了國際商業公司法,企圖能在境外金融中取得優勢。另外,塞舌爾於2003年時,重新製定特別執照公司法(Companies Special License Act 2003),這種被稱為特別執照(Companies Special License,簡稱CSL)的公司,無異於塞舌爾的當地公司,因此,CSL可享有塞舌爾當地公司與其他國家簽訂的優惠協定。
二、適用範圍及優點
(一)適用範圍
1.控股公司。
2.國際貿易。
3.節稅用途。
(二)優點
國際商業公司 (IBC)
1.可擁有中文名稱:塞舌爾法令允許境外公司在公司執照上,除英語名稱外,可使用中文名稱(或其他外國名稱),對他國語言使用者相當便利。
2.無資本額的限制:以往塞舌爾公司有資本額限制,有十萬美金的門檻,目前已解禁,資本金額完全無限制。
3.設立程序容易:只要一名董事與股東即可成立塞舌爾國際商業公司,且沒有國籍之限制。
4.金融服務發達:塞席爾提供的金融服務種類繁多,包括境外銀行、投資和保險服務。
5.會議地點自由:股東及董事會議可以在世界任何國家舉行,並可委託代表或使用任何通訊方式開會(如:電話、傳真等)。
6.股東保密性優:塞舌爾公司保密性強,股東資料不會外流,可以發行記名與不記名股本。
7.與中國有邦交:塞舌爾與中國大陸具有正式外交關係,當地設有大使館,文件需要大陸官方認證者可提供相關服務。
8.公司續用容易:維持塞舌爾公司相當容易,不需要呈遞周年報表與審計報告,只要繳納每年的維持費用即可存續。
9.完全沒有稅務問題:塞舌爾公司在塞舌爾境外之一切商業活動、交易或投資完全免稅。
10.銀行開戶容易:塞舌爾當地成立境外公司不受外匯管制,可在台灣地區或是世界各國開立帳戶。
11.股份轉讓便利:塞舌爾公司股份轉讓不受到任何限制,不需要徵收印花稅。
特殊執照公司(CSL)
1.公司名聲良好:塞舌爾並不在任何國際反洗錢組織的名單上,名聲良好,設立塞舌爾特殊執照公司與世界各國往來、作生意,皆沒有阻礙。
2.雙邊租稅協定:塞舌爾與許多國家簽有租稅協定,特殊執照公司被視為塞舌爾當地公司,與當地公司同享有優惠,可作為控股公司使用。
3.需繳納稅率低:塞舌爾特殊執照公司雖然非免稅,但是稅率極低,需繳稅率僅1.5%,且可扣抵在它國已繳納過的稅金。妥善利用,可以有效節稅。
4.擁有稅務居民資格:塞舌爾特殊執照公司應按照塞舌爾當地稅法,繳納稅金,因此擁有塞舌爾稅務居民資格,利於發展國際貿易。
5.無當地營業限制:塞舌爾特殊執照公司並不像是一般的境外公司,而是真正的實體公司,因此可以在塞舌爾當地營業,並無限制。
6.無營業項目限制:塞舌爾特殊執照公司可申請執照經營銀行、保險與人力資源產業,與國際商業公司不能從事相關產業相比,少了許多限制。
7.無資訊分享約定:雖然設立塞舌爾特殊執照公司必須將所有董事、股東、最終受益人資料透明化,然而這些資料僅存放於塞舌爾當地政府。塞舌爾為一獨立國家,並沒有義務提供任何國家任何資訊,不像是許多英國海外領土,可能會受到歐盟的壓力,被迫提供相關資訊。
三、設立條件
國際商業公司(IBC)
(一)公司名稱:可選擇現成名單,或是自選名稱。境外公司名稱需獲得塞舌爾政府的批准,一般以Limited, Corporation, Incorporated或S.A結尾。公司名稱可以是任何國家的語言,也允許中文名稱,惟獨需加註法文或是英文譯名。
(二)董事與股東:最少要有一位董事 (法人或是自然人),與一位股東。董事與股東不需要是塞舌爾當地人士,任何國籍皆可。
(三)註冊規定:境外公司需在塞舌爾有註冊地址,並在當地設立註冊辦事處與註冊辦理人。
(四)授權資本:已修法取消原有授權資本級距之規定,授權資本不無限制,通常每股1美元。
特殊執照公司(CSL)
(一)公司名稱:自選的境外公司名稱需獲得塞舌爾政府的批准,公司名稱可以是任何國家的語言,也允許中文名稱,惟獨需加註法文或是英文譯名。
(二)董事與股東:塞舌爾特殊執照公司設立規定,最少要有兩位董事,董事僅能為自然人,且起碼其中一位須為塞舌爾當地人士。股東人數最少一位即可,國籍不限制。。
(三)註冊規定:境外公司需在塞舌爾有註冊地址,並在當地設立註冊辦事處與註冊辦理人,需在塞舌爾當地擁有秘書,負責傳遞文件與授權簽名。
(四)授權資本:已修法取消原有授權資本級距之規定,授權資本不無限制,通常每股1美元。然而資本額須到位10%的資金。
四、工作天
(一)架上公司:三個工作天
(二)自取公司:十四至二十一個工作天
五、申請表格
Seychelles設立申請表(WORD檔)